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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 海峡两岸瓜葛协会会长陈云林13日与台湾海峡交换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北京签订了《海峡两岸关于大陆住民赴台湾游览协定》。全文以下:
为促进海峡两岸人民来往,促成海峡两岸之间的游览,海峡两岸瓜葛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换老人醫用護具,基金会,就大陆住民赴台湾游览等有关两岸游览事宜,经同等协商,告竣协定以下:
1、接洽主体
(一)本协定议定事宜,两边别离由海峡两岸游览交换协会(如下简称海旅会)与台湾海峡两岸参观游览协会(如下简称台旅会)接洽施行。
(二)本协定便秘治療,的变动等其他相干事宜,由海峡两岸瓜葛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换基金会接洽。
2、游览放置
(一)两边赞成赴台游览以组团方法施行,采纳团进团出情势,集团勾当,整团来回。
(二)两边赞成依照安妥平安、按部就班原则,视情对组团人数、日均配额、逗留刻日、来回方法等事宜举行协商调解。详细放置详见附件一。
3、诚信游览
两边应配合监视观光社诚信谋划、诚信办事,制止“零负团费”等谋划举动,提倡品格游览,配合@增%36164%强对游%8RZ2r%览@者的宣导。
4、权柄保障
(一)两边应踊跃采纳办法,简化收支境手续,供给观光便当,庇护游览者合法权柄及平安。
(二)两边赞成各自创建应急和谐处置机制,互相共同,化解危害,实时妥帖处置游览胶葛、告急变乱及突发事务等事宜,并实行告诉义务。
5、组团社与欢迎社
(一)两边各自规范组团社、欢迎社及领队、导游的天资,并以书面方法互相供给组团社、欢迎社及领队、导游的名单。
(二)组团社和欢迎社应签定贸易互助合同(左券),并各自报备,按照有关划定打点营业。
(三)组团社和欢迎社应按市场运作方法,卖力游览者在游览进程中需要的医疗、人身、航空等保险。
(四)组团社和欢迎社在游览者合法权柄及平安遭到威逼和侵害时,应自动、实时、有用地妥帖处置。
(五)@两%ce12O%边对侵%47G7V%害@游览者合法权柄的观光社,应别离予以处置。
(六)两边应别离引导和监视组团社和欢迎社庇护游览者合法权柄,依合同(左券)承当观光平安保障责任。
6、申办步伐
组团社、欢迎社应别离代庖并互相确认游览者的通行手续。游览者持有用证件整团收支。
7、过期逗留
两边赞成就游览者过期逗留问题创建事情机制,实时传递信息,经核实身份后,视分歧环境协助游览者返回。任何一方不得回绝送回或接管。
8、互设机构
两边赞成互设游览处事机构,卖力处置游览相干事宜,为游览者供给快捷、便当、有用的办事。
9、协定实行及变动
(一)两边应遵照协定。协定附件与本协定具备等同效劳。
(二)协定变动,应经两边协商赞成,并以书面情势确认。
10、争议解决
因合用本协定所生争议,两边应尽速协商解决。
11、未尽事宜
本协定若有未尽事宜,两边得以得当方法另行约定。
十2、签订见效
本协定自两边签订之日起七往后见效。
本协定于六月十三日签订,一式四份,两边各执两份。
附件:1、海峡两岸游览详细放置
2、海峡两岸游览互助规范
海峡两岸瓜葛协会 财团法人海峡交换基金会
会长 董事长
陈云林 江丙坤
附件一 海峡两岸游览详细放置
根据本协定第二条,议定详细放置以下:
1、欢迎一方游览配额以均匀天天三千人次为限。组团一方视市场需求放置。第二年两边可视情协商作出调解。
2、游览团每团人数限十人以上,四十人如下。
3、游览团自入境第二天起在台逗留时代不跨越十天。
4、自七月十八日起正式施行赴台游览,于七月四日启动赴台游览首发团。
附件二 海峡两岸游览互助规范
根据本协定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两岸游览业者应遵照以下规范:
1、海旅会和台旅会供给的组团社和欢迎社名单内容包含:观光社名称、卖力人、地点、德律风、传真、电子邮件、接洽人及其挪动德律风等信息。若组团社或欢迎社的相干信息产生变更,应即时以书面方法通知对方。
2、台旅会应设置游览咨询办事及投诉热线,以便游览者咨询及投诉。
3、海旅会和台旅会作为处置游览胶葛、过期逗留、告滅火器,急变乱及突发事务的接洽主体,各自创建应急和谐处置机制,实时互换信息,紧密亲密共同,妥帖解决赴台游览进程中呈现的问题。
4、组团社应向欢迎社供给游览团搭客名单及相干信息,组团社应为游览团设置装备摆设领队,欢迎社应为游览团设置装备摆设导游。游览进程中呈现的问题,由领队和导游配合协商,妥帖处置,并别离向组团社和欢迎社陈述。
5、欢迎一方应向组团社供给欢迎游览团团费参考价。
6、欢迎社不得指导和组织游览者介入触及打赌、色情、福寿膏及有损两岸瓜葛的勾当。
7、组团社、欢迎社均不得让渡配额及游览团。欢迎社不得欢迎非组团社的游览者,不得欢迎持其他证件的游览者。若有违背,应别离予以处置。
8、游览者未按规按时间返回,均视为在台过期逗留。因天然灾难、重大疾病、告急变乱、突发事务、社会治安等不成抗失眠治療,力身分在台过期逗留之游览者,欢迎社和组团社应放置随其他游览团返回。无合法来由、情节轻细者,欢迎社和组团社应卖力放置随其他游览团返回。不以游览为目标、蓄意过期逗留情节紧张者,由台旅会和海旅会与两边有关方面接洽,放置从其他渠道送回;须经需要步伐者,于步伐完成后即时送回。
9、游览者过期逗留时代及送回所需交通等用度,由过期逗留者本人承当。若其无能力付出,由欢迎社先行垫付,并于过期逗留者送回之日起三十天内,凭相干用度单子向组团社索还。组团社可向过期逗留者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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