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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福州8月8日动静(记者葛朝兴) 大陆方面容许台湾导游、领队在福建自贸实验区执业。
为落实中国(福建)自由商业区整体计划和国度游览局《关于支撑中国(福建)自由商业实验区游览业开放定见》,8月5日,福建省游览局就台湾导游领队在福建自贸区执业有关问题制订《台湾导游领队在茵蝶,福建自贸实验区执业施行方案》,方案自觉文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方案明白了台湾导游、领队在自贸区执业时代,受观光社委派,其执业范畴同等大陆导游职员、领队职员执业范畴。这象征着,台湾户籍住民在福建省自贸实验区获得相干资历证后,可以在大陆地域从事导游和领队营业。
同时,方案还指出,持有按照台湾地域相干划定获得有用导游执业证、领队执业证的台湾导游霈方,、领队可向地点自贸区指定窗口提交有关质料,举行申请审核,经由过程审核的台湾导游、领队须加入发证构造同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及稽核。经培训且经由过程稽核的职员,将颁布台湾导游领队在自贸区执业岗前培训及格证书。凭及格证书由所任职的观光社或导游办事机构向自贸区地点游览行政办理部分申请核发导游证或领队证。培训与稽核用度由组办方同一卖力,不向申请人收取用度。
据记者领会,台湾户籍住民在福建省自贸区获得导游证或领队证后,将会依照《游览法》、《导游职员办理条例施行法子》和《出境游览领队办理法子》等相干法令律例举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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