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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合同為树模文本,供大陆地域指定的谋划大陆住民赴台灣地域遊览营業的观光社(如下简称“赴台遊观光社”)与大陆遊览者(如下简称“遊览者”)之間签定赴台灣地域包价遊览合同時利用。
二、两边當事人理當连系详细环境选择本合同协定条目中所供给的选择项,空格处理當以文字情势填写完备。
三、两边當事人可以书面情势對本树模文本內容举行变動或弥补,但变動或弥补的內容,不得减轻或罢黜理當由赴台遊观光社承當的责任。
四、本树模文本由國度遊览局和國度工商行政辦理总局配合制订、诠释,在大陆范畴內推广利用。
大陆住民赴台灣地域遊览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遊览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遊观光社和遊览者代表具名盖印确認);
赴台遊观光社全称: ;
观光社营業谋划允许证编号: 。
第一章术语和界说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界说
一、团队赴台遊览辦事,指赴台遊观光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遊览法》、《观光社条例》、《大陆住民赴台灣地域遊览辦理法子》等法令、律例,组织遊览者到台灣地域遊览,代庖遊览签注,代订大众交通客票,供给餐饮、留宿、旅遊等两项以上辦事勾當。
二、遊览用度,指遊览者付出给赴台遊观光社、用于采辦本合同商定的遊览辦事的用度。
遊览用度包含:
(1)签注用度(遊览者自辦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機场税);
(3)留宿费;
(4)餐费(不含酒船脚);
(5)赴台遊观光社同一放置的景區景点門票费;
(6)行程中放置的其他项目用度;
(7)台灣地域导遊辦事费;
(8)赴台遊观光社、台灣地域地接社其他辦事用度。
遊览用度不包含:
(1)遊览证件的用度和打点离团的用度;
(2)遊览者投保人身不测危险保险的用度;
(3)合同未商定由赴台遊观光社付出的用度,包含但不限于行程之外非合同商定勾當项目所需的用度、自行放置勾當時代產生的用度;
(4)台灣地域小费;
(5)行程中產生的遊览者小我用度,包含但不限于交通东西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留宿時代的洗衣、德律風、饮料及酒类用度,小我伤病醫疗费,寻觅小我遗失物品的用度,小我缘由酿成的补偿用度。
三、实行辅助人,指与观光社存在合同瓜葛,协助其实行本合同义务,現实供给相干辦事的法人、天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自由勾當,特指《遊览行程单》中放置的自由勾當。
五、自行放置勾當時代,指《遊览行程单》中放置的自由勾當時代、遊览者不加入遊览行程勾當時代、逐日行程起头前、竣事後遊览者分开留宿举措措施的小我勾當時代、遊览者经领队或导遊赞成临時离团的小我勾當時代。
六、分歧理的低价,指赴台遊观光社供给辦事的代价低于欢迎和辦事用度或低于行業公認的公道代价,且无合法来由和充实证据证实该代价的公道性。此中,欢迎和辦事用度重要包含赴台遊观光社供给或采購餐饮、留宿、交通、旅遊、导遊或领队等辦事所付出的用度。
七、详细購物场合,指購物场合有自力的商号和相對于清楚、封锁、自力的谋划鸿沟和明白的谋划主体,包含免税店,大型購物阛阓,前店後厂的購物场合,景區內購物场合,景區周边或通往景區途中的購物场合,辦事遊览团队的专門商铺,商品批發市场和与餐饮、文娱、泊車苏息等相联系關系的購物场合等。
八、遊览者投保的人身不测危险保险,指遊览者本身采辦或经由過程观光社、航空機票代辦署理点、景區等保险代辦署理機构采辦的以遊览時代本身的生命、身体或有關长处為保险标的的短時間保险,包含但不限于航空不测险、遊览不测险、告急救济保险、特别项目不测险。
九、离团,指团队遊览者在台灣地域经领队赞成不随团队完成商定行程的举動。
十、脱团,指团队遊览者在台灣地域未经领队赞成离开遊览团队,不随团队完成商定行程的举動。
十一、轉团,指赴台遊观光社将遊览者轉至其他赴台遊观光社所组赴台遊览团队实行合同的举動(赴台遊览不得轉团)。
1二、不成抗力,指不克不及预感、不克不及防止其实不能降服的客观环境,包含但不限于因天然缘由和社會缘由引發的,如天然灾难、战役、可怕勾當、骚乱、動乱、歇工、突發大众卫闹事件、當局举動。
1三、已尽公道注重义务仍不克不及防止的事务,指因當事人成心或差错之外的客观身分激發的事务,包含但不限于重大礼宾勾當致使的交通梗塞,飞機、火車、班轮、城际客运班車等大众客运交通东西耽搁或取缔,景点姑且不开放。
1四、需要的用度,指赴台遊观光社实行合同已產生的用度和向地接社或实行辅助人付出且不成退還的用度,包含乘坐飞機(車、船)等交通东西的用度(含预订金)、签注用度、饭馆留宿用度(含预订金)、遊览参观汽車的人均車租等。
1五、大众交通谋划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都會公交、地铁等大众交通东西谋划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遊览行程单
賓果遊戲卡,
赴台遊观光社理當供给带团号的《遊览行程单》(如下简称《行程单》),经两边具名或盖印确認後作為本合同的构成部門。《行程单》@理%4GLb6%當對以%5Y41X%下@內容作出明白的阐明:
(1)遊览行程的動身地、路過地、目标地、竣事地,路线行程時候(按天然日计较,含乘飞機、車、船等在途時候,不足24小時以一日计);
(2)台灣地域地接社的名称、地点、接洽人和接洽德律風;
(3)交通辦事放置及其尺度(明白交通东西及档次品级、動身時候段和是不是需中轉等信息);
(4)留宿辦事放置及其尺度(明白留宿饭馆的名称、地点、档次品级及是不是有空调、热水等相干辦事举措措施);
(5)用餐辦事(早饭和正餐)放置及其尺度(明白用餐次数、地址、尺度);
(6)赴台遊观光社同一放置的旅遊项目标详细內容实時間(明白遊览路线內容包含景區点及旅遊项目名称等、景區点逗留的起码時候);
(7)自由勾當的時候;
(8)行程放置的文娱勾當(明白文娱勾當的時候、地址和项目內容);
《行程单》用语须正确清楚,在表白辦事尺度用语中不该當呈現“准×星级”、“奢华”、“仅供参考”、“以××為准”、“与××同级”等不肯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遊览者理當當真浏览本合同条目、《行程单》,在遊览者理解本合同条目及有關附件後,赴台遊观光社和遊览者理當签定书面合同。
由遊览者的代辦署理人订立合同的,代辦署理人必要出具被代辦署理的遊览者的授权拜托书。
第四条 遊览告白及鼓吹品
赴台遊观光社的遊览告白及鼓吹品理當遵守诚笃信誉原则,其內容合适《中华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约划定的,视為本合同的构成部門,對赴台遊观光社和遊览者两边具备束缚力。
第三章 合同两边的权力义务
第五条 赴台遊观光社的权力
一、按照遊览者的身体康健状态及相干前提决议是不是采取遊览者报名参团;
二、核实遊览者供给的相干信息資料;
三、依照合同商定向遊览者收取全额遊览用度;
四、遊览团队遇告急环境時,可以采纳平安防备辦法和告急避险辦法并请求遊览者共同;
五、回绝遊览者提出的超越合同商定的分歧理请求;
六、请求遊览者對在遊览勾當中或在解决胶葛時侵害赴台遊观光社正當权柄的举動承當补偿责任;
七、请求遊览者康健、文明遊览,劝阻遊览者违法和违背社會公德的举動。
第六条 赴台遊观光社的义务
一、依照合同和《行程单》商定的內容和尺度為遊览者供给辦事,不低落辦事尺度,请求地接社严酷依照合同划定的团队日程放置勾當;
二、向及格的供给商订購產物和辦事;
三、不以分歧理的低价组织遊览勾當,拐骗遊览者,并经由過程放置購物获得回扣等不合法长处;
组织、欢迎遊览者,不指定详细購物场合可是,经两边协商一致或遊览者请求,且不影响其他遊览者行程放置的除外;
四、在出团前采纳行前阐明會等方法,照实告诉详细行程放置和有關详细事项。详细事项包含但不限于台灣地域的首要划定和風尚习气、文化传统和宗教忌讳;遊览勾當中的平安注重事项和平安避险辦法、遊览者不合适加入遊览勾當的情景;赴台遊观光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台灣地域收取小费的老例及付出尺度、货泉兑换事项、应急联结方法(台灣地域的应急接洽人及接洽方法);法令、律例划定的其他理當告诉的事项;
五、為遊览团队放置合适《中华人民共和國遊览法》、《大陆住民赴台灣地域遊览辦理法子》、《大陆住民赴台灣地域遊览领队职员辦理法子》划定的领队职员;
六、妥帖保管本身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現金、有价证券、宝贵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七、為遊览者發放用固定格局书写、由遊览者填写的平安信息卡(包含遊览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结方法等);
八、遊览者人身、财富权柄遭到侵害時,应采纳公道需要的庇护和救助辦法,防止遊览者人身、财富权柄丧失扩展;
九、踊跃和谐处置遊览行程中的胶葛,采纳得當辦法避免丧失扩展;
十、提醒遊览者依照划定投保人身不测危险保险;
十一、向遊览者供给發票;
1二、依法對遊览者小我信息保密。
第七条 遊览者的权力
一、请求赴台遊观光社依照合同及《行程单》商定实行相干义务;
二、回绝轉团;
三、有权自立选择遊览產物和辦事,有权回绝赴台遊观光社未与遊览者协商一致或未经遊览者请求而指定購物场合的举動,有权回绝赴台遊观光社的导遊、领队逼迫或变相逼迫遊览者購物的举動;
四、在付出遊览费历時请求赴台遊观光社出具發票;
五、人格庄严、民族風尚习气和宗教信奉获得尊敬;
六、在人身、财富平安遇有伤害時,有权哀求救助和庇护;人身、财富遭到陵犯的,有权依法得到补偿;
七、在正當权柄遭到侵害時向有關部分投诉或请求赴台遊观光社协助索赔;
八、《中华人民共和國遊览法》、《中华人民共和國消费者权柄庇护法》和有關法令、律例付与遊览者的其他权力。
第八条遊览者的义务
一、照实填写《赴台遊览报名表》、签注資料和旅客平安信息卡等各项內容,告诉与遊览勾當相干的小我康健信息,并對其真实性賣力,包管所供给的接洽方法正确无误且能实時接洽;
二、向赴台遊观光社提交能有用利用的通行证,自辦签注者理當确保所持签注在出遊時代有用;
三、依照合同商定付出遊览用度;
四、依照合同商定随团完成遊览行程,共同领队职员的同一辦理;
五、遵照有關法令、律例和台灣地域有關划定,不携带犯禁物品收支境;不从事或介入触及打赌、色情、福寿膏等內容及有损两岸瓜葛的勾當;不私行脱团;不滞留不归;
六、遵照台灣地域的大众秩序和社會公德,尊敬本地的風尚习气,文化传统和宗教信奉,爱惜遊览資本,庇护生态情况,遵照《中國公民出國(境)遊览文明举動指南》等文明举動规范;
@七%94Oy2%、對國%16EGv%度@应答重大突發事务临時限定遊览勾當的辦法和有關部分、機构或遊览谋划者采纳的平安防备和应急处理辦法予以共同;
八、妥帖保管本身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現金、有价证券、宝贵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九、在遊览勾當中或在解决胶葛時,应采纳得當辦法避免丧失扩展,不侵害本地住民的正當权柄;不滋扰别人的遊览勾當;不侵害遊览谋划者和遊览从業职员的正當权柄,不采纳回绝上、下機(車、船)、迟延行程或脱团等不妥举動;
十、在自行放置勾當時代,理當在本身可以或许节制危害的范畴內选择勾當项目,遵照遊览勾當中的平安警示划定,并對本身的平安賣力。
第四章 合同的变動
第九条 合同內容的变動
一、赴台遊观光社与遊览者两边协商一致,可以变動本合同商定的內容,但理當以书面情势由两边具名确認。由此增长的遊览用度及给對方酿成的丧失,由变動提出方承當;由此削减的遊览用度,赴台遊观光社理當退還遊览者。
二、行程起头前碰到不成抗力或赴台遊观光社、实行辅助人已尽公道注重义务仍不克不及防止的事务的,两边经协商可以取缔行程或延期出行。取缔行程的,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处置;延期出行的,增长的用度由遊览者承當,削减的用度退還遊览者。
三、按摩泡腳桶,行程中碰到不成抗力或赴台遊观光社、实行辅助人已尽公道注重义务仍不克不及防止的事务,影响遊览行程的,按如下方法处置:
(1)合同不克不及彻底实行的,观光社经向遊览者作出阐明,遊览者赞成变動的,可以在公道范畴內变動合同,是以增长的用度由遊览者承當,削减的用度退還遊览者。
(2)危及遊览者人身、财富平安的,观光社理當采纳响应的平安辦法,是以付出的用度,由赴台遊观光社与遊览者分管。
(3)造成遊览者滞留的,观光社应采纳响应的安顿辦法。是以增长的食宿用度由遊览者承當,增长的返程用度两边分管。
第十条 轉团
根据《海峡两岸遊览互助规范》划定,大陆住民赴台灣地域遊览未到达商定成团人数不克不及成团時,不得轉团。赴台遊观光社可以与遊览者协商延期出行或改变成赴台遊览以外的遊览路线。
赴台遊观光社轉团的,由海峡两岸遊览交换协會按《大陆住民赴台灣地域遊览辦理法子》、《海峡两岸關于大陆住民赴台灣遊览协定》、《海峡两岸遊览互助规范》等划定处置。
第五章合同的消除
第十一条赴台遊观光社消除合同
一、未到达商定的成团人数不克不及成团時,赴台遊观光社消除合同的,理當采纳书面等有用情势。赴台遊观光社在行程起头前30日(依照動身日减去消除合同通知达到日的天然日之差计较,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消除合同的,不承當违约责任,赴台遊观光社向遊览者退還已收取的全数遊览用度(不得扣除签注用度);赴台遊观光社在行程起头前30日之內(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消除合同的,除向遊览者退還已收取的全数遊览用度外,還理當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1款的商定承當响应的违约责任。
二、行程起头前,遊览者有以下情景之一的,赴台遊观光社可以消除合同:
(1)得了沾染病等疾病,可能風险其他遊览者康健和平安的;
(2)携带風险大众平安的物品且分歧意交有關部分处置的;
(3)从事违法或违背社會公德的勾當的;
(4)从事紧张影响其他遊览者权柄的勾當,且不听劝阻、不克不及禁止的;
(5)法令划定的影响合同实行的其他情景。
赴台遊观光社因上述情景消除合同的,理當以书面等情势通知遊览者,依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相干商定扣除需要的用度後,将余款退還遊览者。
第十二条遊览者消除合同
一、未到达商定的成团人数不克不及成团時,遊览者分歧意延期出行或扭轉路线出团的,赴台遊观光社应实時發出不克不及成团的书面通知,遊览者可以消除合同。遊览者在行程起头前30日以上收到赴台遊观光社不克不及成团通知的,赴台遊观光社不承當违约责任,向遊览者退還已收取的全数遊览用度(不得扣除签注用度);遊览者在行程起头前30日之內收到赴台遊观光社不克不及成团通知的,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1款相干商定处置。
二、除本条第1款商定外,在行程起头前,遊览者亦可以书面等情势消除合同。遊览者在行程起头前30日以上提出消除合同的,未打点签注的,赴台遊观光社理當向遊览者退還全数遊览用度;已打点签注的,理當扣除签注用度(遊览者自辦的除外);遊览者在行程起头前30日之內提出消除合同的,赴台遊观光社依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相干商定扣除需要的用度後,将余款退還遊览者。
三、遊览者未按约按時間达到商定调集動身地址,也未能在動身半途参加遊览团队美容養顏,的,视為遊览者消除合同,依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相干商定处置。
第十三条因不成抗力或已尽公道注重义务仍不克不及防止的事务消除合同
行程起头前因不成抗力或赴台遊观光社、实行辅助人已尽公道注重义务仍不克不及防止的事务,影响遊览行程,合同不克不及继续实行的,赴台遊观光社和遊览者都可以消除合同;合同不克不及彻底实行,遊览者分歧意变動的,可以消除合同。合同消除的,赴台遊观光社理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实行辅助人付出且不成退還的用度後,将余款退還遊览者。
第十四条需要的用度扣除
遊览者在行程起头前30日之內提出消除合同或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商定由赴台遊观光社消除合同的,按以下尺度扣除需要的用度:
行程起头前29日至15日,按遊览用度总额的5%;
行程起头前14日至7日,按遊览用度总额的20%;
行程起头前6日至4日,按遊览用度总额的50%;
行程起头前3日至1日,按遊览用度总额的60%;
行程起头當日,按遊览用度总额的7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需要的用度低于現实產生的用度,遊览者依照現实產生的用度付出,但最高额不该當跨越遊览用度总额。
消除合同的,赴台遊观光社扣除需要的用度後,理當在消除合同通知达到日起5個事情日內為遊览者辦结退款手续。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赴台遊观光社的违约责任
一、赴台遊观光社在行程起头前30日之內提出消除合同的,或遊览者在行程起头前30日之內收到赴台遊观光社不克不及成团通知,分歧意延期出行和扭轉路线出团消除合同的,赴台遊观光社向遊览者退還已收取的全数遊览用度(不得扣除签注费),并按以下尺度向遊览者付出违约金:
行程起头前29日至15日,付出遊览用度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起头前前14日至7日,付出遊览用度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起头前6日至4日,付出遊览用度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起头前3日至1日,付出遊览用度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起头當日,付出遊览用度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付出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遊览者的現实丧失,赴台遊观光社理當按現实@丧%63jd7%失對遊%6TD4L%览@者予以补偿。
赴台遊观光社理當在取缔出团通知或遊览者分歧意不可团放置的消除合同通知达到日起5個事情日內,為遊览者辦结退還全数遊览用度的手续并付出上述违约金。
二、赴台遊观光社未按合同商定供给辦事,或未经遊览者赞成调解遊览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划定的情景除外),造成项目削减、遊览時候收缩或尺度低落的,理當依法承當继续实行、采纳解救辦法或补偿丧失等违约责任。
三、赴台遊观光社具有实行前提,经遊览者请求仍回绝实行本合同义务的,赴台遊观光社向遊览者付出遊览用度总额30%的违约金,遊览者采纳订同品级此外留宿、用餐、交通等解救辦法的,用度由赴台遊观光社承當;造成遊览者人身侵害、滞留等紧张後果的,遊览者還可以请求赴台遊观光社付出遊览用度一倍以上三倍如下的补偿金。
四、赴台遊观光社有如下情景之一的,遊览者有权在遊览行程竣事後30日內,请求赴台遊观光社為其打点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1)赴台遊观光社以分歧理的低价组织遊览勾當,拐骗遊览者,并经由過程放置購物获得回扣等不合法长处的;
(2)未经两边协商一致或未经遊览者请求,赴台遊观光社指定详细購物场合的。
五、与遊览者呈現胶葛時,赴台遊观光社理當踊跃采纳辦法避免丧失扩展,不然理當就扩展的丧失承當责任。
第十六条 遊览者的违约责任
一、遊览者不服从赴台遊观光社及其领队的奉劝、提醒影响团队行程,给赴土城當舖, 台遊观光社造成丧失的,理當承當响应的补偿责任。
二、遊览者超越本合同商定的內容举行小我勾當所酿成的丧失,由其自行承當。
三、因為遊览者的错误,使赴台遊观光社、实行辅助人、遊览从業职员或其他遊览者蒙受侵害的,理當由遊览者补偿丧失。
四、遊览者在遊览勾當中或在解决胶葛時,应采纳辦法避免丧失扩展,不然理當就扩展的丧失承當响应的责任。
五、遊览者违背平安警示划定,@或對國%16EGv%度@应答重大突發事务临時限定遊览勾當的辦法、平安防备和应急处理辦法不予共同,造成观光社丧失的,理當依法承當响应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责任
一、因遊览者供给质料存在问题或本身其他缘由被拒签、缓签、回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干责任和用度由遊览者承當,赴台遊观光社将未產生的用度退還遊览者。如给赴台遊观光社造成丧失的,遊览者還理當承當补偿责任。因赴台遊观光社缘由致使遊览者被拒签而消除合同的,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1款处置。
二、因為遊览者本身缘由致使本合同不克不及实行或不克不及依照商定实行,或造成遊览者人身侵害、财富丧失的,赴台遊观光社不承當责任。
三、遊览者在自行放置勾當時代人身、财富权柄遭到侵害的,赴台遊观光社在事先已尽到需要警示阐明义务且過後已尽到需要救助义务的,赴台遊观光社不承當补偿责任。
四、因為第三方陵犯等不成归责于赴台遊观光社的缘由致使遊览者人身、财富权柄遭到侵害的,赴台遊观光社不承當补偿责任。但因赴台遊观光社不实行协助义务导致遊览者人身、财富权柄丧失扩展的,理當就扩展的丧失承當补偿责任。
五、因為大众交通谋划者的缘由造成遊览者人身侵害、财富丧失依法应承當责任的,赴台遊观光社理當协助遊览者向大众交通谋划者索赔。
第七章 协定条目
第十八条 路线行程時候
動身時候 年 月 日 時,竣事時候 年 月 日
時;共 天,饭馆留宿 夜。
第十九条 遊览用度及付出(以人民币為计较单元)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此中,台灣地域导遊辦事费 元/人;
遊览用度合计: 元。
遊览用度付出方法: 。
遊览用度付出時候:。
第二十条 人身不测危险保险
一、赴台遊观光社提醒遊览者采辦人身不测危险保险;
二、遊览者可以做如下选择:
□拜托赴台遊观光社采辦(赴台遊观光社不具备保险兼業代辦署理資历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產物名称 (投保的相干信息以現实保单為准);
□自行采辦;
□抛却采辦。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可团的商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克不及成团,遊览者是不是赞成按以下方法解决:
一、 (赞成或分歧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二、 (赞成或分歧意,打勾无效)扭轉其他路线出团;
三、 (赞成或分歧意,打勾无效)消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志愿購物商定
一、遊览者可以自立决议是不是加入赴台遊观光社放置的購物勾當;
二、 赴台遊观光社可以在不以分歧理的低价组织遊览勾當、不拐骗遊览者、不获得回扣等不合法长处,且不影响其他遊览者行程放置的条件下,依照同等志愿、诚笃信誉的原则,与遊览者协商一致告竣購物勾當协定;
三、購物勾當放置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四、地接社及其从業职员在行程中放置購物勾當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赴台遊观光社承當;
五、 購物勾當详细商定见《志愿購物勾當弥补协定》(附件3)。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实行进程中產生争议,由两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定地的遊览质监法律機构、消费者协會、有關的调处组织等有 關部分或機构申请调处。协商或调处不可的,按以下第 种方法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告状。
第二十四条 其他商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遊览者和赴台遊观光社两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弥补条目。
(如合同空間不敷,可以另附纸张,由两边具名或盖印确認。)
第二十五条 合同效劳
本合统一式 份,两边各持 份,具备等同法令效劳,自两边當事人具名或盖印之日起见效。
遊览者代表具名(盖印): 赴台遊观光社盖印: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具名(盖印):
住 址: 業务地点: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地址:
省 市遊览质监法律機构:
地 址:
邮 编:
附件1:赴台遊览报名表
遊览路线及编号 遊览者出团意向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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